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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1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健程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奇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            是                 不适用
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8、公司股东以及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            是                 不适用
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
况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因原保荐代表人苏健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
                                              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有序进行,华英证券委派王奇先生继续负
                                              责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健程                       王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