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
1、本次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计划推出前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
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利益共享和
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
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中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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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石桥 殷必峰 殷爱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