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6-0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审阅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全体监
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
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
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统一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因监事郑兆星先生、沈家湖先生、陈丹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体监事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