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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
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拟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
方案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调整前: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621.10 万元(含),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
 1                                               70,838.96            53,621.10
        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88,838.96            71,621.1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
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561.10 万元(含),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
 1                                               70,838.96            53,621.10
        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7,940.00            17,940.00
                       合计                      88,778.96            71,561.1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
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事
前认可意见

       因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
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石桥                  尹必峰                  殷爱荪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