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18-12-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艾
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艾德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200,000.00 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970,0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47,2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91
号”《验资报告》。
艾德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募集资金投入 9 月 30 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集资金已累计
使用金额
分子诊断试剂和二代测序仪产业化
1 12,760.79 8,389.57 399.07
项目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8.00 5,698.00 2,483.30
1
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5,635.43 5,635.43 204.67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29,094.22 24,723.00 8,087.04
二、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
本情况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使用在统一的工资
及费用支付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员工工资、五险一金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员工工资、五险一金款项时,由业务部门填制付
款申请单,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以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的员工工资、五险一金,与公司日常该类
费用在同一账户支付,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付款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10188000320332 住房公积金及非厦门地区社保
厦门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129940100100106211 工资及厦门地区社保
海沧支行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资、五险一金支付台账,按月汇
总。
4、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资、五险一金支付情况表》
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提报与工资、五险一金支付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通过工资、
五险一金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资金。
三、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及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2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法规。本事项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程 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