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7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3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郑惠彬先生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惠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出席会议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8 人 , 代 表 股 份
101,318,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6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8人,代表股份68,008,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284%。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309,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3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854,85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6.56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23,280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5.3634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8 人 , 代 表 股 份
16,131,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18,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
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4,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张世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