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蔡宁)2019-03-2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蔡宁)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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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
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
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3 次。2018 年度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
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
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一)2018 年 1 月 13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2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会计政策、坏账核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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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7 月 7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7 月 27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五)2018 年 7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9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子公司上海厦维引
入员工持股平台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亲自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了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
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
上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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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
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宁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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