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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4-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艾德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29,9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230,00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9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7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2018 年 1 月,
鉴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及
相关利息收入已按计划支取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公司
管理,公司注销位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1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营销
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已基本支付完毕,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额(含理财和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利息收入)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8.00    5,698.00    5,529.24     97.04%           530.6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5,635.43    2,035.43    2,044.91    100.47%           119.79
      设项目
        合计          11,333.43    7,733.43    7,574.15              -       650.42
注: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
项目募集资金 3,600.00 万元用于公司基于人工智能和医学大数据的肿瘤免疫治疗检测产
品及软件研究项目。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后,至开户银行处理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理财和利息收入)未超过上述项目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资金的 30%或者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
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一)公司严控各项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遵循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经
营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

                                       2
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降低了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在保证
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实施的同时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设项目”已建设完毕,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对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3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德生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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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程    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