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关于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1-02-01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LI-MOU ZHENG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罗捷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岗位调整,LI-MOU ZHENG1先
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罗捷敏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担任
公司轮值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LI-MOU ZHENG
先生、罗捷敏先生的辞职事项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轮值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捷敏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聘任FRANK
RON ZHENG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轮值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
《总经理工作细则》行使总经理相应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
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轮值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
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财务总监陈英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
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陈英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2-6806830                   传真号码:0592-6806203
      电子邮箱:sid@amoydx.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

      特此公告。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LI-MOU ZHENG 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前瞻投资(香港)有限公司(LI-MOU ZHENG
持有其 84.64%股权)间接持有艾德生物 18.59%的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管理。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附件:简历
    罗捷敏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工商管理硕士,
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创新团队,厦门市青年创新人才,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
人才,现任公司轮值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罗捷敏先生先后参与公司战略规
划、IPO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历任公司科学事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熟悉行业发展趋势,拥有丰富的团队管理和资本市场
运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罗捷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500股,其中90,000股为已
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FRANK RON ZHENG先生
    1990年出生,美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从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进入剑桥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负责对投资项
目进行管理,期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加入公司,主
要负责公司国际业务及药企合作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FRANK RON ZHENG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前瞻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FRANK RON ZHENG持有其15.36%股权)间接持有艾德生物3.37%
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