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雪林)2021-04-13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周雪林)
2021 年 4 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
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3 次。2020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准时参加
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
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一)2020 年 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变更会计政策、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聘
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7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调整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
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通过各项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参与以及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献策,就公司的薪酬及考核制度进行研究、核验,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
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
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
有的作用。
五、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进
行评估与沟通。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我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发挥
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完成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自身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
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雪林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