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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0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8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
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4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罗捷敏先生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因公外出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捷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03,406,17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1.0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7,512,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55,893,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64,169,420股,占上市公
司 总 股份的 16.1166 %。其 中:通过 现场 投票的中小 股东 5人 ,代表股份
8,275,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
代表股份55,893,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以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转让 SDC2 产品权益及子公司艾之维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7,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78%;反对
18,168,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2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
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0,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865%;反对
18,168,5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13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7,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78%;反对
18,168,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2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
由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0,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865%;反对
18,168,5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13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张世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