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宁、苏文金、王恩华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