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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恩华)2023-04-15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王恩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了上述会议。
会议召开前,在公司证券部的配合下本人及时获取了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经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 2022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回购注销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6 月 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转让 SDC2 产品权
益及子公司艾之维股权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7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
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
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通过各项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筹备、参与以及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献策,
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现场考察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状态。

    五、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恩华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