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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意信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作为广州
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出具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意(上
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荆楚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
限公司、山东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赛意信
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景同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1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投资风险、财务会计报告风险
等内部控制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
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
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5%                     报<利润总额的 5%      3%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潜在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1%                     错报<资产总额的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对已
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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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
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包括: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②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
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内控系统失效,给公司
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④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⑤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包括:①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
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②损失或影响虽然未达到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
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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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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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嘉伟                    姜 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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