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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8-015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7,172,804.89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21,602,491.87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即 2,160,249.19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5,699,998.0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07,621,034.3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
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800,000 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
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
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
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