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8-062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
框架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以各方签订的专项
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暂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乙方”)
与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创股份公司”、“甲方”)
为响应和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产业链的搭建
和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工作,共同整合产业、服务、资本等资源平台,建立“园区
+服务+基金”的创新服务体系方式促进甲乙双方协同发展,经友好协商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13370.530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晓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 4 层

    经营范围:中关村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实创股份公司不为公司关联方,该协议涉及事宜不为关联交易。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无需经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
“中关村独角兽加速创新基地”,从建设“一个加速基地、一个产业集群、一个
企业育成服务体系、一个产业孵化体系、一支基金”五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建
立长期、紧密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园区、产业、服务、资本等平台合
作共赢新机制,实现双方共同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

    2、合作内容

    (1)一个创新企业加速基地

    双方共同在 5 年内逐步打造一个集孵化、加速、招商的产业基地,形成全国
知名、北京领先的科技创新加速示范基地。空间功能规划主要包括:孵化空间、
加速空间、展示空间、活动空间、服务空间、路演空间、办公空间等。

    (2)一个产业集群

    以领军企业结合创新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通过激活存量企业、培育创新
企业、招商引进增量企业落户,每年在确保产业集群企业数量前提下,大力提升
高成长企业的质量和比例,培育一个产业集群。

    (3)一个独角兽企业育成服务体系

    将通过引进乙方运营的独角兽峰会、独角兽俱乐部、独角兽创新成长营等服
务模块,将全国优质的独角兽企业资源、独角兽导师进一步聚集,激活潜在优质
独角兽企业成长,形成中关村特色的培育独角兽企业创新、加速成长的体系。

    (4)一个产业孵化体系

    即立体构建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从孵化到加速到全链条成
长生态,引入产业图谱关键资源、行业智库导师及配合政府支持政策,打造产业
孵化体系。

    (5)一支基金

    由甲乙双方与协同创新基金共同发起并出资,联合相关优质资源,组建协同
创新黑马基金,未来该基金主要投资北京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并以投资作为手段
促进优质企业在相关地区落地发展。

    3、合作方式

    双方将通过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持续探讨合资成立科技服务公司等方式
共同打造中国领先新型城市形态及创新生态体系科技服务提供商。同时共同争取
地区政策和相关资源支持,并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积极合作。

    4、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
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若该协议涉及约定的有关合
作内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务增长、扩大服务客户群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即
公司通过建立“服务+园区+基金”的创新服务体系方式,与合作伙伴发挥在创新
创业服务、企业辅导培训、投资基金、产业园区具备的优势,推动创业服务提质
增效发展,利用科技金融融合方式,深化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该协议签
署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持续强化公司核心业务驱动力,增强公司业务拓展
能力及盈利能力。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后续合作内容开展落实将以另行签订协议
方式进行约定,对公司 2018 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协议的
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
合作意向性框架文件,协议履行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等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该协议所涉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
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4、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丰”)及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创文化”)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042),达晨创丰和蓝创文化分别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各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达晨创
丰及蓝创文化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均已达到 1%。公司将
依照相关规则规范持续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

    5、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