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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30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王敬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