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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30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创业黑马”)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前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关
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之情形,未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认可该等事项,并同意
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王敬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