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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8-087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事项
不构成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日,涉及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相关协议已完成签署,该基金
尚未完成登记备案程序,亦尚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
    3、本次设立的投资基金的后续成立、募集、备案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黑马致通(嘉兴)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致通”)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公司全资子公司
黑马致坤(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致坤”)设立并管理的“黑
马致坤燎原 1 号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有关部门核准结果
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目标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黑马致通将以出资 1,000 万元。
   2、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
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了《黑马致坤燎原 1 号契约型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参与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马致坤(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90YY4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8 室-65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马致坤为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创业黑马全资子公司。
   黑马致坤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为 P1069384。
    (二)基金投资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马致通(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93D00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8 室-64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马致通为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创业黑马全资子公司。
   (三)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5、注册资本:1,150,17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
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本次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黑马致坤燎原 1 号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封闭性契约型基金
   3、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基金份额的初始面额
为人民币 1.00 元
   4、基金存续期:5 年,合同到期前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展期,但有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募集期: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
据本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
募集机构。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网站专
区公告,即视为履行完毕延长或缩短募集期的程序。
   6、基金管理人:黑马致坤(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编号为:A00021)
   8、投资方向:本基金投资于中国境内创业创新企业的股权。
   9、决策机制: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
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方设置投资经理一名,同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
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并基于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
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0、会计核算方式: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
的基金会计责任方。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基金会计报表。
   11、基金的赎回和转让:(1)本基金为封闭式运作,不设开放日,仅根据
本合同的约定设置临时开放日。(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时,基金管理人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按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在本基金存续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份额持有人可以依法向合格
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但转让完成后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100 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设立投资基金之《黑马致坤燎原 1 号契约型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的名称、类型、计划募集总额、募集期及存续
期等信息参见前“三、本次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之相关内容。交易协议其
他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加以集合运用,对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
理和运用,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中国境内创业创新企业的股权,如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需取得
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本基金投资场外产品时,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交全套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应
载明真实的资金来源为本基金,并明确上述产品到期或退出后本金及收益将返回
至本基金托管账户,如确有真实原因致使交易文件不能载明上述内容的,管理人
应在上述产品到期或退出后将本金及收益返回至本基金托管账户。管理人应确保
上述交易文件的始终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上述产品的管理人或投
资顾问为管理人的,管理人承诺不进行任何利益输送的行为。在持有上述产品期
间,上述产品的交易文件有任何变更的,管理人应负责审查该变更的行为不得损
害本基金委托人的实际利益;在持有上述产品期间,管理人对上述产品不得进行
抵押、质押、非交易过户或其他任何有损本基金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对投资范围的监督:资产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之约定在投资监督系
统可观测范围内对投资范围进行监督。
    投资策略:主要关注文娱消费(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消费升级、内容付费)、
高新技术(机器人、新能源电动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领域的中后期项目。
    (二)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如有):无。
    (三)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的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私募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1 元。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基金的外包事项: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投资者委托为本基金聘请行政服务机构。本基金的行政
服务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基金业协会
正式备案的外包服务机构,具有从事基金外包业务的法定资格资质,其于中国基
金业协会登记的份额登记业务外包服务和估值核算业务外包服务的备案编号为:
A00021。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该投资基金能有效地促进
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完善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未来业务拓展及产业链的
延伸完善,有利于拓展完整公司创业创新服务链路,进一步释放业务服务空间,
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
    本次黑马致通参与认购基金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投资基金未
来所投项目价值和经营管理成果。
    该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专注于创业创新企业的股权,主要关注企业级服务、
教育培训、人工智能、消费升级、医疗健康等产业及相关领域的中后期项目。本
次设立投资基金为公司持续完善创业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之重要一环,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若未来可能会出现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
司在部分业务领域相近甚至相竞争的情形,或未来该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
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和该投资基金将根据相关规则指引采取合
理措施予以解决;未来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中如出现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存在的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设立投资基金可能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
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
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
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暂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后续投资基金设立完成
后,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具体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及
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黑马致坤燎原 1 号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