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4-15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9-014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日,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4日;
(3)公示途径: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
2.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
心业务(技术)人员。
4.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