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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9-016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
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2019 年 4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牛文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2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1,351,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95%;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674,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79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
人 3 人,代表股份 89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1%。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
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4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5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授予及行权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7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0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雅程、吴欣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