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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9-023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6 年 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
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