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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9-05-25  

						股票代码:300688                                        股票简称:创业黑马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5 号楼-1 至 7 层 101 内 706 室)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零一九年五月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
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
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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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
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
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
确定。

    四、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60 万股(含 1,36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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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
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创业黑马信息化平
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
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有关要求,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
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中对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及执行情况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进行了说明。

    十一、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预案中公司对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
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
措施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之“二、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做出的
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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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9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等方案概要 ....................................................................... 9

      五、募集资金投向.................................................................................................................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2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2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3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4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4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等变化情况......................................................................................................................... 2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5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25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5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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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 30

     二、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32

     三、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 33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33

第五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 35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35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
     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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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创业黑马、发行人、上
                       指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指
发行                          股股票的行为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本预案                 指
                              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
                              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创业嘉乐               指
                              之一,为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控制的企业
                              北京原投时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为
原投时创               指
                              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控制的公司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蓝创文化               指
                              之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服务下沉至全国二三四线城市,为中小企业及企业主提供一
百城计划               指
                              站式综合企业发展成长升级服务
黑马大学 2.0           指     基于公司现有为社群成员和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平台
                              为创业者及中小企业和企业主提供高端综合辅导培训的平
黑马成长营             指
                              台,是公司长期辅导培训服务的一种
                              聚焦创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为其提供培训辅导、轻咨询服务、
创业加速               指
                              咨询、行业资源对接等综合性服务
创业加速体验           指     创业加速服务的体验项目及服务
                              聚焦服务创业及中小企业主,提供对于服务产品、管理咨询、
成长加速               指
                              战略发展等综合性
成长加速体验           指     成长加速服务的体验项目及服务
                              聚焦创业及中小企业及企业主产业升级、创业成长、管理提
黑马实验室             指
                              升等方面的可规模化的培训服务产品
NC 管理                指     企业在线集团管理应用系统的一种
                              数据采集:ETL(extract 提取、transform 转换、load 加载)。
ETL                    指
                              ETL 负责将分散的、异构数据源中的数据如关系数据、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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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文件等抽取到临时中间层后,进行清洗、转换、集成,
                      最后加载到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中,成为联机分析处理、数
                      据挖掘提供决策支持的数据。
注: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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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Dark Horse Venture (Beijing)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688
证券简称             创业黑马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1至7层101内70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
注册资本             6,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牛文文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16日
上市日期             2017年8月10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85848161G
邮政编码             100015
联系电话             010-62691933;010-62513961
传真                 010-62510308
公司网站             http://www.iheima.com/
                     技术推广服务;创业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
                     易咨询;教育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
                     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培
                     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经营范围
                     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才中
                     介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2019 年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中小企业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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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
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意见》
要求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对创新创业的精准支持,推进发展
“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
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

    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政策推进,进一步推
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协调、优化,极大促进了广大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广
阔成长空间,为企业级成长加速服务开启广阔前景。

    作为创业服务领域首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指引与号召,
把握政策趋势,顺势前行抓住新的发展机遇,聚焦科创服务,匹配优质资源,将
成熟的产业加速体系带到更多的产业城市,服务更多中小企业加速成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构建并运营线上平台,提供标准化
产品,从而扩大服务规模,拓展覆盖跨区域的中小企业客群,增加中小企业服务
粘性,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增强持续竞争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
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目前,发行人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等方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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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
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
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或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
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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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
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360 万股(含 1,360 万股)。若发行人股票
在本预案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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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全部用于“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募
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                    57,651.00                 55,000.00

 2            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                      5,270.00                 5,000.00

                    合计                                62,921.00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40%股份,通过创业嘉乐、蓝创文化间接控制公司 8.98%的股权。按发行 1,36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牛文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17%股份、通过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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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乐、蓝创文化间接控制公司 7.48%的股权,牛文文仍处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地位。

    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

    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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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全部用于“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                 57,651.00                55,000.00
 2            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                  5,270.00                 5,000.00
                   合计                              62,921.00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

          1、项目简介

       本项目构建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是围绕中小企业共性服务需求的重度垂直
的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由黑马大学2.0、大数据分析、资源市场三大核心子系
统组成,将公司业务与海量数据、分布式计算、智能数据分析等云服务相融合,
推动公司线上线下业务的双向联动和资源聚集。本项目实现线下引流、客群流量
放大、服务线上转化、流量线下聚集的业务推进目标,逐步实现从线下加速服务
到在线虚拟加速的企业服务的商业进化过程,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
效率,带动中小企业的协同创新。

       2、项目背景分析

       中小企业是中国实体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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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是中国数量最大的企业群体。根据财政部数据,中小企业创造了国民经济
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 GDP、70%以上的发明创造、80%以上的就业,中
小企业的数量占企业总数量的 99%以上。但与此同时,多数中小企业产业层次较
低,科技水平不高、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
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生产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
不断加大,迫切需要知识、资本、资源的支撑。

    通过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打造产业加速云平台,通过项目建设,导入
上传公司历史积累的庞大创业服务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方式优化
筛选,实现从线下到线上,在云端平台将导师资源和知识全部线上化,从创业培
训到产业加速,实现导师与创业者需求的智能匹配,同时配置并运营智能化服务
中台,将体系化、分层级的资源输送到更多产业城市及创业者,把创业加速孵化
的能力向国内更广阔的区域输送,进而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实现加速成长。

    同时通过募投项目建设,将打开导师和创业者两端增长空间。于导师端,通
过平台能力帮助导师梳理经验及方法,不断放大导师的资源与行业影响力;于学
员端,公司通过媒体的“内容+活动”,不断吸引线上线下有加速需求的创业者自
主入驻,通过平台为其在创业过程中关注问题适配导师进行解答疑惑并提供解决
方案。同时,“百城计划”的区域落地,使得平台可持续接入来自二三四线城市
的创业者,为更多的中小企业主解决产业加速问题。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从政策角度看,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鼓励发展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及创新创业服务应用示范的政策导向
    本项目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构建服务于
中小企业共性服务需求的云平台,是基于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业服务领
域的创新应用示范。在国家已经出台的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互联网 + ”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中,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其应用示范均被
列入发展重点,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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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市场角度看,本项目投资符合中小企业对产业加速服务的需求
    中小企业是中国实体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
迫切需要知识、资本、资源的支撑。中小企业对商业服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除
了企业管理知识之外,对于外部资源以及各类商业资源都有着迫切地需求。本项
目基于云架构构建平台,主要面向移动端用户,结合大数据分析向中小企业提供
共性服务标准化产品。企业级培训由于学员自控力强、学习目标明确,对在线形
式的学习接受度较高。大数据分析可以在不同的企业个体行为中总结出共性,再
在共性中甄别出个性,经过智能化处理将需求与受众精准匹配。
    本项目面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向企业智能适配商业服务,符合广大中小企业
对于企业管理知识及各类商业服务的市场需求。
    (3)从公司角度看,本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布局中小企业加速服务的长期发
展战略
    本项目开发的云平台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司的阶段性发展
目标为建设国内领先的在线创业指导辅导系统,开拓知识分享等高成长业务线,
实现创业辅导培训业务覆盖人群的扩张,从而能够及时高效地解决中小企业成长
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云平台将现有用户进行线上引流,实现基本业务引流、
业务流量放大、流量线上转化、流量线下转化的业务推进目标,帮助公司实现了
从线下创业营到线上中小企业培训咨询,从自营培训到开放式共享平台,从虚拟
加速、加速服务到企业服务的业务发展战略。

    4、项目可行性分析

    创业黑马是国内领先的创业服务与产业加速平台,服务对象从创业创新群体
到广大中小企业。公司实施项目具有以下优势与可行性:

    (1)独特的服务体系

    公司所提供的产业加速服务是集合了培训辅导、咨询顾问及资源适配的综合
性服务。公司结合“找出来→推出去→配得上→能成长→能成交”这一创业黑马
独有的服务方法论,将产业加速所需的培训、辅导、咨询及资源在公司的平台上
整合为标准化体系化的流程。同时,公司基于多年服务中小企业及创业公司的经
验累积及数据基础,通过不断增加平台上导师的数量并精准地匹配创业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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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产业加速服务的平台规模化的效应。

    (2)稀缺的服务资源

    公司产业加速服务生态核心是导师对创业者的赋能。公司创造的“教练式”
学习方式,需要成功的企业家或投资人作为导师。这些导师不仅有丰富的产业、
投资及管理经验,还拥有大量的资本及产业资源。创业者通过公司的加速服务,
不仅可以取得导师的培训和咨询,还形成了与导师资源网络的对接,从而实现中
小企业的产业加速。另一方面,导师通过公司的产业加速平台发现项目进行孵化
升级,也有助于其企业或基金的发展。公司在产业加速平台上通过签约的方式固
化导师与平台的关系,并在平台上对导师进行分类分层化管理,提高了导师在平
台上的黏性。截至 2018 年末,已有超过 600 位导师在公司平台上提供过服务,
其中 2018 年新签约导师达 20 位。

    (3)丰富的渠道网络

    公司持续推进“百城计划”建设布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市学院。公司城
市学院将实战创新生态体系的优质服务和资源对接到各地,建立区域创业社群,
不断发掘各地区优质创业企业并进行产业加速升级。在这个过程中,公司一方面
带动了当地企业的产业升级,为公司的产业加速平台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项目;
另一方面,公司将各地政府的优质发展资源对接到了产业加速平台,丰富了公司
的产业加速资源体系。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的渠道网络已经覆盖近 30 个城市。

    (4)坚实的技术基础

    本项目在公司已开发黑马大学 1.0 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和新系统的开发。经过
多年的开发和经验,公司研发了涵盖数据层、逻辑层及应用层的创业服务技术体
系。在数据层,公司通过结构化存储、统计、搜索、分类聚类等大数据技术,实
现创业信息检索及用户画像分析;在逻辑层,公司依托自研 CRM 系统,实现业
务流程的信息化、移动化,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服务;在应用层,公司实现了公
司服务体系从线上到线下的多平台无缝链接,在强化公司服务资源使用效率的时
候,更为契合创业者碎片化的使用习惯。因此,本项目实施具有坚实的技术基础。

    5、项目构成与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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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构建创业黑马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系统由黑马大学 2.0、大数据分
析、资源市场三大核心子系统组成,围绕种子、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各阶段
中小企业,实现线下引流、客群流量放大、服务线上转化、流量线下聚集的业务
推进目标,逐步实现从虚拟加速、加速服务到企业服务的商业进化过程。

   (1)黑马大学 2.0 子系统

    黑马大学 2.0 子系统主要用于在线培训与管理咨询,包括创业加速体验、黑
马成长营、创业加速、成长加速体验、黑马实验室、成长加速六大类产品,并建
立成为开放式资源分享平台,吸引独立第三方培训机构、导师入驻,为用户提供
更为丰富、多元的在线培训和管理咨询产品,实现基本业务引流和业务流量放大。
黑马大学 2.0 子系统具有咨询辅导、记录回放、视频会议、社群社区、文件管理、
无线加速及对应系统服务资源模块等内容。

    (2)大数据分析子系统

    主要用于海量数据的结构化,向用户适配个性化的资源和商业服务,为各阶
段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产业加速。系统按照业务需求场景,在海量数据中提取
出可用特征,建立数据标准,创建数据仓库,进行数据挖掘、数据清洗、数据分
析以及可视化,为实现流量线上和线下转化提供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分析子系统
的开发包括 ETL 处理、WEB 建模、离线与在线分析、知识库、可视化报表等后
台支撑和管理模块。

    (3)资源市场子系统

    资源市场子系统主要用于资源对接与商业服务适配,由大数据分析子系统向
用户适配个性化的资源对接和商业服务,在资源市场子系统形成交易和管理,实
现流量线上转化。资源市场子系统具有商品检索、购物车、账户中心、在线客服
及对应系统服务资源模块等功能,以及交易管理、商品管理、会员管理、权限管
理、信息管理、统计管理等后台管理模块。

    6、项目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由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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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金额及明细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57,651.00 万元,主要为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服务资源模块
构建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55,000 万元。

    (3)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三年。发行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
实施进度。

    7、项目备案事项

    本项目尚未办理备案事项。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90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税
后)18.82%,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通过构建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达到客户管理、合同执行、项目运行
的闭环管理,实现财务、采购和人力资源的流程标准化管理,实现各系统之间的
数据自动抛转和应用。各系统之间通过API接口进行数据互联互通,三个系统同
步单点登录,无缝跳转。在前台应用使用钉钉系统,与业务系中台统一进行API
数据连接。

    2、项目背景分析

    公司近年业务发展迅速,产生大量资源整合、订单管理、项目管理和客户响
应的工作,原有简单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现有业务需求。公司业务
信息化和前端业务管理智能化的趋势之下,公司内部对于前端业务的管理和公司
内部的流程管理也需要进一步的标准化,以快速有效的响应前端业务,提升公司
内部管理效率和效能。本项目在原有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基础之上,增加对订单、
项目闭环管理,增加客户电子票据处理、客户退换课程审核管理,以提升客户满
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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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后有利于推动以客户为导向的多元化业务管理,公司组织结构将
更加扁平化、动态化,一方面信息管理使需求部门能够快速直接获得所需信息,
缩短了流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有力支撑以顾
客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的矩阵式工作小组方式,最大化集成各部门的职能,更
加有效和经济地满足多领域客户需求。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本项目增加采购资源共享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和 NC 财务管理,对公司各项流程进行深度信息化建设,与公司业
务系统形成充分的联动,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从宏观政策层面分析,创业黑马实施信息化具备有利的政策环境
    本项目构建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属于近年来国家重点发展和支持的信息服
务产业,符合国家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示范”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较强的信息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
    (2)从市场层面分析,创业黑马具备实施信息化的业务基础
    创业黑马作为创业服务领域的领导者,拥有大量的客户基础。“百城计划”
的持续推进和产业云平台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跳跃式的业务增长。庞大的客户
数量和随之带来的大量信息处理需要本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3)从公司层面分析,创业黑马具有实施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和团队
    创业黑马先期建设的客户管理系统(CRM)、OA系统和i黑马网站运营等互
联网运营和信息化管理积累了很好的建设经验、团队经验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经
验。
    从建设经验来看,创业黑马在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运营、信息化运营,从i黑
马网、创业家传媒新浪微博、i黑马新浪微博、创业家微信公众号、i黑马微信公
众号,再到客户管理系统、OA系统,创业黑马具有丰富的信息化建设经验。
    从团队经验来看,公司拥有专业化网络维护团队,负责公司所有网络与计算
机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具备基础网络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公
司还拥有成熟的系统开发团队,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系统改进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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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具备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条件。
    从管理制度管理经验来看,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多年来持续强化公
司内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对业务流程、财务流程、
采购流程、员工管理等流程持续进行优化,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和完善。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NC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台)来实现企业内部
各流程的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平台

    本系统实现对订单合同执行和项目执行的闭环管理,对各类信息实现数据收
集和基本分析,及时响应客户的线上需求。具体包括:客户管理系统、学院管理
系统、财务管理模块、企业库、日志监控设备和呼叫中心。

    (2)NC 系统

    随着创业黑马现有业务的不断增强,各分公司规模逐步扩大,急需选型并更
换财务系统。NC 系统不仅能够为公司提供一个全面的预算管理平台,支持公司
从销售计划-采购计划-费用计划-资金计划的全面预算控制,实现对经营业务的事
前编制、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而且能够对公司成本进行多维度核算,提供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和上市披露所需要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NC 系统具体包括:全面
预算系统、报表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和资金管理系统以及采购资源共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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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系统(中台)

    为促进公司信息资料共享,增强员工协同工作能力,有效管理资产,实现文
件流转、审核、签批等行政事务的自动化处理,公司建设业务系统(中台)。本
系统承载内部所有员工的线上操作执行的数据存储,通过此系统的建设,可以促
进管理电子化、规范化,整合内部的信息流。

    6、项目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由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投资金额及明细

    计划总投资 5,270.00 万元,主要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费、技术开发及运维费
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

    (3)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三年。发行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
实施进度。

    7、项目备案事项

    本项目备案事项正在办理中。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属于中后台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是通过服务公司前台业务,
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
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公司服务创业及中小企业核
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能力,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拓展行业市场
提供更强大的支撑,公司将抢占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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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场占有率。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的资产总额与净额都将大幅度增
加,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营运资金更加充裕,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财务风险
降低,偿债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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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是否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等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将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额都将大幅度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
提升,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

    (二)盈利能力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
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但是,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逐步实施,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提升。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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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由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现
金流入将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市公司
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会增加。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19.11%,处
于合理范围内。本次发行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
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竞争风险

    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的数量逐年稳定增长,单一的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已不可
持续满足需求。企业服务仍需落实到良好的内容服务及综合服务能力。企业服务
行业也将根据客户需求情况逐步提升自身综合服务能力。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级
服务发展必将以提供综合服务解决能力为趋势,业内企业将进入新一轮更替。市
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二)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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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公司发展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司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规模的扩大和
业务板块的增加进一步扩展了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的管理体系正处于持续完善提
升的过程中。因此公司在业务体系、组织架构、管理水平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
空间,存在一定风险。

    (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及营商环境的风险

    创业和中小企业家的营商机会和营商热情将会受到国内宏观经济下滑和资
本市场转冷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致使创业项目数量减少或者创业及中小企业家需
求发生变化,这给企业培训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模式创新带来压力。此外,国家创
业环境的变化对创业活动、企业培训服务的影响也是直接的。经商环境受到多种
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劳动保护政策,产业政策,要
素禀赋,外部经济环境等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的一套完整的培训辅导产品和服
务体系,包括培训辅导的方法、经验、课程设置、课件及相关材料等,这也是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培训辅导产品和服务体系申报著作权、
版权、专利权等。由于侵权盗版现象在我国尚未完全得以避免,未来如果其他企
业擅自使用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或是出现核心研发成果泄密的情形,将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

    (五)具体业务的相关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创业及中小企业辅导服务,具体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
业模式,向创业及中小企业相关人群提供包含培训辅导、营销服务以及创业资讯
等在内的多样化综合性创业服务。每一类细分业务有其特有的风险,具体如下:

    1、互联网侵权风险

    公司通过以网站、微博为主的互联网平台向创业及中小企业相关群体提供创
新创业领域前沿资讯、创业者/创业企业深度报道等内容。一方面国内互联网监
管体制尚不完善,另一方面互联网促使各类信息呈指数级增长,因此不能完全排
除公司面临他人主张侵权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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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发布虚假广告信息而遭受处罚的风险

    公司营销服务类业务包括部分客户广告的投放工作。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出现客户刻意隐瞒其产品的真实信息,公司又未能及时发现,致使广告信息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面临因发布虚假广告信息而遭受处罚的风险。

    3、新技术、新产品和服务研发的风险

    首先,公司持续推动内容产品化、产品服务化、服务标准化、平台规模化的
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这一规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和技术创新。如果公
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
的新内容、新产品、新服务,不能尽快建立创业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或公司对
服务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方向,将会使公司丧
失已有优势,从而产生公司发展速度减缓的风险。

    第二,在营销服务类业务方面,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司
的业务模式及经营情况影响较大。很多公关业务需要依托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
展开,其业务模式变化也相对较快。若公司未来不能把握相关产业的发展趋势,
及时进行技术、业务等创新,则可能对公司公关类业务的成长性造成影响。

    第三,在培训辅导业务方面,如果公司未来产品或服务未能紧随客户的需求
而演进、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商业模式变化及模式创新的风险

    创业及中小企业服务行业属于新兴产业,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均在不断
变化,只有保持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完善商业模式,才能在创业及中小企业服
务行业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主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向创业及中小企
业家提供综合性创业服务。未来,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保持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力或
者现有的商业模式不再适应创业群体的需求,将使公司丧失市场优势,则不能排
除公司在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

    (七)品牌受损风险

    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公司形象对于公司在行业内快速成长、吸引客户和维护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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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创业及中小企业服务企业而言,品牌声誉
对于创业社群的建立、维护、壮大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十分重视品牌建设。如因
公司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原因不能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则可能导致公司品
牌受损,进而造成客户流失,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八)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后,公司规模将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增
加会使得公司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因此公司在完善管理体系、有效管
理和运作、提高管理层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项目达不到预计效益可能导致的资产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产
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上述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是建立在当前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如果项目实施
过程中受不可测因素影响,项目可能达不到预计效益,从而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
下降。发行人存在募集资金项目达不到预计效益可能导致资产盈利能力下降的风
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产
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上述项目是针对发行人
现有业务发展态势并经过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发
行人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和研发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业务规模和范围也将进
一步扩展,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但是在上述项
目的实施过程中,也不排除因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实施与执行、或者市
场开拓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发行人的预期收益造成不
利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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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0.71%。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较
发行前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投入周期,募
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和不确定性,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净
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本次发行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及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大幅增加。短期
内,发行人原股东将面临分红因股本增加而减少的风险;同时,原股东将面临表
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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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
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有关要求。公
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1.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

    3.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 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 充分考虑货币政策。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股利分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 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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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事项决
策权限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4. 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
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
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当对审议的利润
分配预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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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
会负责实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
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其中,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
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
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二、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

    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17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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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800,000 元(含税)。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

    2019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8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

                    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普通
   分红年度
                    (元,含税)                 净利润(元)            股股东净利润比例(%)
   2018 年度         6,800,000.00               13,444,772.63                     50.58
   2017 年度         6,800,000.00               47,172,804.89                     14.42
   2016 年度              0                     40,537,983.98                      0.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33,718,520.5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40.33%
 上市(2017 年)以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30,308,788.76
上市(2017 年)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44.87%

    三、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10,177.58 万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6,395.73 万元。发行人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
用于营运资金及新建项目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 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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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创业黑马(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
小 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创业黑马 (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
(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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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发行人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考虑资本结
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确定是否推出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测算假设及前提

    ①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9 年 11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②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
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③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36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
协商确定)。

    ④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4.4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1.09 万元。此次测算,假
设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8 年减少 10%、持平、增长
10%三种情况(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⑤不考虑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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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2、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上市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2019 年度每股收益
  指标的影响,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股)                                                        13,600,000
2018 年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3,444,772.63
2018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2,710,873.22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68,000,000       68,000,000       81,600,000
总股本加权平均数(股)                            68,000,000       68,000,000       69,133,333
                     ①假设上市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与 2018 年持平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一、净利润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44,772.63 13,444,772.63 13,444,772.63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10,873.22    2,710,873.22     2,710,873.22
二、每股收益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1977           0.1945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1977           0.194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399           0.0392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399           0.0392
                   ②假设上市公司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0%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一、净利润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44,772.63 14,789,249.89 14,789,249.8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10,873.22    4,055,350.48     4,055,350.48
二、每股收益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2175           0.2139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2175           0.2139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596           0.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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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596           0.0587
                  ③假设上市公司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减少 10%
                                                                   2019 年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一、净利润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44,772.63 12,100,295.37 12,100,295.3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10,873.22    1,366,395.96     1,366,395.96
二、每股收益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1779           0.1750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7           0.1779           0.175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201           0.0198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9           0.0201           0.0198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业黑马
  信息化平台项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关,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
  展。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筹划、实施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过程和时
  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未来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
  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增强现有业务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创业服务与产业加速平台,服务对象从创业创新群体到
  广大中小企业。

       通过联合能够提供不同产业智慧与产业资源的企业家、投资人、专家、服务
  机构共建产业创业加速器,为服务对象匹配其所需要的成长方法论和成长资源,
  融合媒体推广、培训辅导、咨询诊断、投资等服务手段和资源,助力企业成长加
  速。未来公司将继续落实服务产品升级、“百城计划”推进,实现从创业培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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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加速,增强现有业务的竞争力,扩大市场空间。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和“创
业黑马信息化平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
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
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公司将进
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预期效益。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加速发展战略的实施步伐,进一步提升盈利
能力。

    4、控制日常费用支出,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预算与销售收入挂钩的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业务运行
与营销服务的效率;通过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的标准、金额等;
同时,公司将加强和规范采购管理,针对不同的业务模式,建立健全供应商名录
制度,与价格较低、质量好、信用程度较高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
控制采购成本。

    5、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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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
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
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公司董事、高管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
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严格履行本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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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
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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