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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5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所涉事项。



   2、关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

及发展趋势,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
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选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即期回

报的影响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有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长远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够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王敬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