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红英)2020-04-2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红英)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肖红英           13               13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19 年 2 月 13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聘
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5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2019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19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公司全称、关于与深圳
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
独立意见。并就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关于与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19 年 4 月 26 日,本人就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5、2019 年 5 月 24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6、2019 年 6 月 20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7、2019 年 6 月 28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
时会议)上就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8、2019 年 8 月 28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独
立意见。
    9、2019 年 9 月 4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
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0、2019 年 11 月 8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1、2019 年 11 月 26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就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的经营
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并
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作用。在
2019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
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份所提供的议案材料
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同时,本人自觉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规,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红英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