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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创
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了
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9 年度监
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9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
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和 3 次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未
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能
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
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9 年度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
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