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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0-04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
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2,180,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3 人,所持股份 47,573,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9720%;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股份 4,607,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3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4,607,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0 人,所持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参加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所持股份 4,607,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3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75,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2,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75,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2,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75,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2,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180,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07,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欣、肖婷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