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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
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授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在保
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属于董
事会决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王敬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