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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创业
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购买
北京黑马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业务关系
外,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
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公司对评估机构的选
聘程序符合规定,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可以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价值咨询报告的估值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
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评估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
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
际情况的估值方法,估值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公司合计购买黑马创展 51%股权,分别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咨报字(2020)第 1426 号黑马创展价值咨询报告,以及沃
克森评报字【2016】第 0106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正、合理地确定交
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牛文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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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
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购买黑马创展 51%股权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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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红英                     王敬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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