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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4-2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创业黑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肖红英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肖红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
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简称:创业黑马
       (3)股票代码:300688
       (4)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5)董事会秘书:徐文峰
       (6)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
       (7)邮政编码:100015
       (8)互联网地址:www.iheima.com
       (9)联系电话:010-62691933
       (10)传真号码:010-62510308
       (11)电子信箱:zq@iheima.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
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3、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4月2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红英,其基本情况如
下:
       1953年生,曾用名肖洪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毕业于
吉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对外经济贸
易部财会司职员;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审计局副处长;
1988年10月至1996年7月,先后任中国丝绸进出口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6
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创业黑马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0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 托
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黑马
    收件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62691933
    传真:010-62510308
    邮政编码:1000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
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征集人:肖红英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肖红英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
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
章。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
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