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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业黑马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增英                        联系电话:010-85127540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                        联系电话:010-851275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保荐机构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降幅较大。敦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沟
                                            通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
                                            建议公司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公司业绩。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2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2、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变更情况:创业黑马保荐代表人由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刘新先生、丁丁女生变更为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崔增英先生、谢国敏先生。
                                        变更原因:2020 年 4 月创业黑马聘请民生证券
                                        担任创业黑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
                                        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
                                        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
                                        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民生
                                        证券委派崔增英先生、谢国敏先生担任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内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 2020 年度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增英                  谢国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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