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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2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现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补充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指标选取标准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选取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以公司历史业绩作为公司业绩指标对照依据,选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指标
作为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相关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二、本期激励计划重叠年度的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经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期权的股权登记工作。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


    注:“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制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推出了以“黑马
实验室”为代表的平台型辅导培训产品,为实现规模化运营、形成业务发展主线,
公司采取了以“百城计划”为核心的渠道下沉策略。尽管策略初见成效,由于公
司主线业务此时尚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未实现规模化效益。此后,2020 年因受
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线下辅导培训服务产品交付推迟,无法按原计划开展其他业
务,致使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净利润的实现造成较大影响;由此导致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第二个行权期均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
无法实现行权。

    2021 年公司业务拟进行战略升级,将公司核心优势“黑马加速服务体系”
升级为“黑马企服平台”。为顺利完成该战略升级目标,公司于 2020 年年底开
始扩张,其中以人员成本增速尤为显著。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员工数量
已达到 800 余人,较上年同期增幅超 270%。公司顺应国内企业服务行业发展趋
势,在自身业务规模化、渠道网络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增加成本投入,不断强化企
业服务市场的开拓能力。

    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结合现行规则、市场发展现状及因公司人员增加而
导致的实际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等因素,考虑到向本期激励对象实施激励计划的可
行性和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各业务单元成长预期制定了本期激励计划未来
三年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和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使员工能够更专注地投身于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
创造价值。

    虽然公司本期激励计划对比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存在考核
期重叠,且重叠期 2021 年度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之情形,但本激励
计划设置的业绩指标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发挥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
司整体竞争力的提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三、本期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群体提供成长、加速服务的平台型
企业。旨在通过企业服务培训辅导,为中小创企业形成并提供加速发展解决方案,
并为之提供企业发展所需的产业资源与企业服务应用工具等综合服务,助力企业
成长。基于公司“百城计划”渠道下沉策略,已初步构建覆盖 40 余城区产业资
源,跨区协同的服务网络,覆盖各地中小企业范围近万家。

    基于已初步构建的协同服务平台上汇聚各方资源,公司瞄准企业商业数字化
转型机遇,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方式,将服务生态内的资源要素与创业
者、企业实现云端的智能匹配,以辐射更多城市及创业者,把创业加速孵化的能
力向国内更广阔的区域输送,进而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实现加速成长。

    后疫情时期,公司业绩快速恢复,并持续向好。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反映,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2,933.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87%;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2.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2.28%;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455.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4.95%。

    此外,本期增加业务建设投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
期大幅增加。但截至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公司业务已签约未执行的业务
预收款(合同负债)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182.3%,为 2021 年实现规模化增
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已走出新冠疫情影响阴霾,经营发展回归正常轨道。

    因此,公司经过审慎、合理的预测,选择了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
的考核指标,净利润是反映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成长性指标,营业收入是公司的
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
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本激励计划 2021 年公司层
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以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基础,形成未来三年激
励实现情况预期。该预期主要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成果为基础,结合
自身业务增长情况,以及所处企业服务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评估结果形成。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收入考核指标设置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故本期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绩效考核选取客观公开、清晰透明,能够反映公司
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