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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3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或“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兴致新”)方式,用以与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
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恒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市百盛纸塑
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共同设立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
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劲邦晋新”或“合伙企业”)。

    劲邦晋新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首次交割时,即本次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5 亿元(最
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出资方式均以货币方式缴付,本次嘉兴致新作
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含)。

    本次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投资目标:是从事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
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投资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
亦可以参与可交换公司债、定向可转债的投资、通过认购特殊目的载体的份额而
间接进行股权投资、本协议约定的临时投资等其他投资方式。
    嘉兴致新本次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议审议权限内,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
标准,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人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名称: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RX55H0N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09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 2 号楼 6 层公共办公
区 A-050

    合伙情况:普通合伙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上
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

    (1)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459F38W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12-28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3487(集
群注册)

    合伙情况:普通合伙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备
案编号:SJ5943)。其管理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人资质,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并已在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
续(登记编号:P1001347)。

    (2)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MA31UB98X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06-27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徐斌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 361 号国投大厦 7 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
问机构;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
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根据《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登记编号:P1071816)。

    (3)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315677841Y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03-02

    注册资本:11865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荣盛

    住所:福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 267 号金融广场一期
一号楼 9 层

    经营范围:对金融业的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投
资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基础设施建设,收购、管理和
处置企业剥离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企业资产的重组、
并购及项目融资(不含需经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BJ94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05-24

    注册资本:8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洪忠信

    住所:拉萨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A 区 3 栋 1 单元 5-2 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管理(不含
公募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业
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5)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8Q3N2T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11-28

    注册资本:8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3 号楼 109 室-9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2YN7L34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10-25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幸福联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H

     合伙情况:普通合伙人:福建省幸福联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苏明
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
(备案编号:SY2111)。

     (7)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50986441P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03-08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连椅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梧埭村飞凤路 88-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
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酒店管理;
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健身休闲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电影放映;
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8T23P81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23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豪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 39 号御殿花园 5 号楼商业楼 3
楼 312-6

    合伙情况:普通合伙人:厦门豪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苏清霞、
苏雅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

    名称: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5936575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03-11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施涌添

    住所:晋江市龙湖南庄村

    经营范围:水泥包装袋、编织带制造(不含印刷);销售:建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T33E1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04-27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清裕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东山村泉安北路 1118 号万科金域滨江二
期 5 幢 707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6962904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03-04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燕青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1325 号 4412-U 室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除专项规定)、建筑
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
毒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机电、电子产品销售;实业投资;商务投资;商务
信息咨询;建筑安装;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

    本次合作投资方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劲邦”),上海劲邦同
时分别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劲邦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劲邦”)、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劲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劲邦为南京劲
邦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邦高创”)执行事务合伙
人,劲邦高创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创业黑马股票 1,520,20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9%;青岛劲邦为青岛劲邦劲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劲邦劲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劲邦劲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创业黑
马股票 3,848,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此外,有限合伙人之一西藏劲达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劲邦有限同为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权益关系外,其他参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
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规模:人民币 10.0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

       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合伙人出资情况:

                                                      认缴出
合伙                                           出资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资额(亿                  出资期限
人                                             方式              (%)
                                                      元)
       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
甲方                              普通合伙人   货币      0.05       0.50%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
乙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9.90%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丙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9.95%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
丁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0      24.88%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
戊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      29.85%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司
       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己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30       2.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司
       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
庚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30       2.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
辛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20       1.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
壬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20       1.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企业(有限合伙)
       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
癸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20       1.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
子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10       1.00%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限公司
       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
丑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20       1.99%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司

 /                 合计               /        货币     10.05     100.00%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目的是从事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
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

    投资对象及领域:劲邦晋新聚焦“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的“三新”方
向,重点关注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兼顾新零售、新
模式领域的投资机会,致力于在推动福建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寻找优质投资机
会,并面向全国投资成长型优秀科创企业。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 7 年。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的日期(“首次交割日”)
为合伙企业成立日。自首次交割日起开始计算,其中首次交割日起的前 4 年为投
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 3 年为回收期。在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的,本合伙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延长期自回收期结束后
开始计算,延长期为 2 年。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9 年。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
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三)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
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
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合伙企业的财产。
    (四)合伙企业收入、利润与可分配资金及会计核算方式

    1.合伙企业收入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所有合法收入。

    2.合伙企业净利润为合伙企业收入扣除合伙企业本金、费用和各项税收后的
余额。具体须依据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科目和口径进行处理。

    3.可分配资金指不需或不能再用于投资或其他支付的、可分配给合伙人的合
伙企业财产,包括实现的合伙企业净利润和回收的原始出资额。

    (五)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管费和合伙企
业的运营费。各方确认,除上述管理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管费、托管费
和已明确的运营费外,合伙企业或合伙人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及程序

    1、本合伙企业按照先回本再分利的原则,合伙企业收回的项目投资资金不
再用于投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应当在全体合伙
人之间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步: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

    第二步:向首次交割的有限合伙人分配其首次交割日至后续交割日之间的实
缴出资产生的年化单利为 8%的门槛收益(如有);

    第三步: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其实缴出资产生的年化单利为 8%的门槛收
益。每一合伙人的门槛收益计算期间为该合伙人缴付的每一期的实缴出资进入募
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日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的实缴出资额之日止(为避免歧义,
如该合伙人分批次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的,应按各批次实际收回日分段计算),
按该等期间天数(算头不算尾)/365 计算,但上述计算时应该扣减该合伙人于
本款第二步(如有)已经获得的门槛收益;

    第四步:向普通合伙人就其出资额分配年化单利 8%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
的计算期间与第三步相同;

    第五步,向普通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的超额收益与全
体合伙人在第二步和第三步中合计所获的门槛收益呈二八比例;

    第六步:上述分配后还有剩余,将剩余部分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
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并按分配日其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形式:

    本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以货币和非货币的形式进行。其中非货币形式
包括可流通的有价证券、未上市公司股权及合伙人大会决定的其他形式。

    (七)决策机制

    1、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
资决策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

    2、投委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5 名,乙方委派 1 名,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专家委员 1 名。

    3、投委会设主席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
的其他人员出任。投委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主席对项目决策具
有一票否决权。

    4、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具有表决权的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后
方为有效决议。其中,单项目累计投资额超过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10%,
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八)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和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合伙企
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开展投资业务,筛选投资项目,代表合伙企业就投资项目和相关各方
进行谈判并签署相关文件;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代表合伙企业在被投资
企业中行使股东权利,定期走访,获得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报告等。

    (3)按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定期向有限合伙
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非依法律法规的规
定或者得到合伙人大会批准前,不得将其职权转授给他人行使;不得以其在本合
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不得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或以本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
(包括其他合伙人)举债及对外担保;除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
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有限合伙人

    (1)按协议约定,决定普通合伙人的更换、性质转变或除名;决定合伙人
入伙、退伙、除名。

    (2)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有权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状况,对合伙企业财务
状况进行监督,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其他相关
经营资料以及其他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

    (3)在事先告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
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其
他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或当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5)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
或提起诉讼。

    (九)退出机制

    1、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普通合伙人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
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应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
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以
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2)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大会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在本
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尽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普通合伙人的
权利和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违法或不正当行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被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发生其他违反本合伙协议、资金托
管协议、《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约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
规的规定。普通合伙人有上述情形的,经代表合伙企业全部实缴出资比例三分之
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可决议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3)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合伙人在决定将执行事务合伙
人更换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决定;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书
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的
权利和义务。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停止执行合伙事
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接合伙事务。

    (4)除上述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之外,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
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不得主动要求退伙,亦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
终止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
现;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
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有限合伙人在发生上述事项退伙时,应当提前三十日
通知其他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
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协议约
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
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存
在重大权属争议导致直接、间接严重影响本合伙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当
然退伙的其他情形。以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
其除名: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再次
通知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乙方、丙方及丁方因办理出资审批手续或因国家法
律法规、监管政策调整导致出资迟延或无法出资的除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
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行为。

       对有限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有限合伙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
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
业,除此之外,在合伙企业终止前,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
金的要求。任何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退伙时,本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被解散并清
算。

       (十)其他

       嘉兴致新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专为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群体提供成长、加速服务。公司通过自建与合
作的方式,携手市场专业投资机构,为黑马学员提供更广泛和更具针对性的投融
资咨询服务。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一方面,联合专业投资基金以及在福建政府
资金的支持下,有助于公司在福建地区服务深度覆盖,拓展城市加速业务覆盖范
围。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创业服务优势,发掘优质学员企业,在资本层面参与
学员成长,获取学员企业成长收益。另一方面,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
其投资领域聚焦以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兼顾新零售、
新模式领域的投资机会。通过本次投资公司能够充分借助合作方的专业团队优势、
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拓展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的触角,在获得新的产业发
展机遇基础上,可以有效提升公司投融资咨询服务能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
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提供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收
购进展及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本次的投资目的及投资收益能否达成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
降低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本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本合伙企业中任职。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决定书》;

    2、《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