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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21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刘卓芹)2022-03-1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卓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
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0 次、股东大
会 0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0 次。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

     (二)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的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其他工作

    (一)2021 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1 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三)2021 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卓芹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