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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
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
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
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议案》。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修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和 2 次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
和检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 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
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董事会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