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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红英)2022-03-1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红英)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肖红英            9                9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17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就《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北京黑马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30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26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就《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1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关于授权公司
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并就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1 年 5 月 26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就《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8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就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25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7、2021 年 9 月 30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就《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15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就《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9、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的经营
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并
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作用。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
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对每份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自觉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规,以增
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红英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