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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17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1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2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
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8 日
9:15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业
黑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提案 1-10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提案 1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5、7、9、1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并进行披露。

    上述 1-9、11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王敬、肖红英、吴春波、孙伟、刘卓芹将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3)、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
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30 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
楼 B 区创业黑马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5分钟
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会议联系人员信息:

    联系人:徐文峰、项颉
    联系电话:010-6269 1933
    传真号码:010-6251 0308
    电子邮箱:zq@iheim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业黑马
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15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附件:

1、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688”,投票简称为“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8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3: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创业黑马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10.00                                                                        √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附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