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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2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9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1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
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07.73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
费用;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1,275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2.55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81.20 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1 年度下降 10%、持平、增长 10%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预测 2022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
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未来年度公
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
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
  了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6,381.35           16,381.35        17,656.35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2 年 9 月
假设 1: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42.55          1,028.30          1,02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
                                                 681.20            613.08            613.08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628            0.06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628            0.06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374            0.0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374            0.03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2.77%             1.71%             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65%             1.02%             0.98%
假设 2: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42.55          1,142.55          1,142.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
                                                 681.20            681.20            681.20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697            0.0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697            0.0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416            0.04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416            0.04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2.77%             1.90%             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65%             1.13%             1.08%
假设 3: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42.55          1,256.81          1,256.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
                                                 681.20            749.32            749.32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767            0.07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0713            0.0767            0.0753

                                           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457   0.04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0425             0.0457   0.04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2.77%              2.09%    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65%              1.25%    1.19%
  注:考虑 2022 年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股本的追溯影响。
       如上表所示,在完成本次发行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此外,
  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
  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
  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的
  储备情况详见《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
  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
  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项目
  预期收益顺利实现,从而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减少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
  报的影响。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4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募
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
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次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控制公
司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
生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加速发展战略的实施步
伐,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三)控制日常费用支出,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预算与销售收入挂钩的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业务运行
与营销服务的效率;通过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的标准、金额等;
同时,公司将加强和规范采购管理,针对不同的业务模式,建立健全供应商名录
制度,与价格较低、质量好、信用程度较高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
控制采购成本。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
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控成本,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严格履行本人作出
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6
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
文文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
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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