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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3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黄玕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66,291,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74%。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股份 43,018,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26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所持股份 23,272,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14.20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1,63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54%。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85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0.5211%。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所持股份 777,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47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1,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
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6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7%。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0.5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1,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
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6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7%。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0.5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281,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
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6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7%。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0.5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雅程、吴欣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