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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4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9 月 23 日,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创业黑马”)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创业黑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及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208,97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0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
股。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总股本
109,208,9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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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4 万股调整为 1,311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17.85 元/股调整为 11.79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此次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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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
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创业黑马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
量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程序及结果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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