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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22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勇博)2023-04-2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勇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会议期间,本人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现场
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2 年度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按时列席各次会议,
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关于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9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23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
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本人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关于
终止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部分股权暨调整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
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勇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