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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
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2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
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曹国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1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
议案》。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和 2 次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
和检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
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生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董事会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基于 2020、2021 年度
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对调整激励计划
已授予价格及数量、第一个归属期实施归属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核
查意见。同时,由于本激励计划 3 名已授予未归属激励对象离职,监事会就作
废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