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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天伟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其中,董事景在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学裕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
力的情况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
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回购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回购股份的的价格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0.9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4%,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4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6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
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