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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天伟业:关于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
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
合同。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事项以相关主体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最终
能否签订及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涉及的金额和事项的后续进展,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3、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
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或框架性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
到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
议》,就公司在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和
半导体芯片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于行政管理机关,具有良好的信用和
支付能力。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待签订具体的业务合作协议时,将根据涉及的金
额,提交相应的决策机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4、公司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和生产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和半导体芯片项目。
    2、项目内容:拟建研发和生产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和半导体芯片,主要应
用于电信和金融支付领域。主要功能定位包括:技术和产品研发,产品生产和供
应,综合技术服务和行业供应链服务。
    3、开发方式:整体购买土地及厂房,实施改造和建设。
    4、预计投资总额:67,600 万元,土地面积:50 亩(含现有厂房 15,645 平
方米)。固定资产投资 18,700 万元,达产后年销售 80,565 万元,年亩均税费 60
万元以上。
    (三)政策条款
    1、土地、房产及附属设施转让
    转让以评估价为起拍价,具体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2、项目落地补贴
    给予投资方 3,000 万元落地补贴,具体补贴时间为改造开工、竣工和投产时
各补贴三分之一。
    3、地方贡献奖励
    自项目投产起,该项目对慈溪市级及以下财政贡献,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两
年减半奖励。
    (四)甲方承担义务
    1、甲方确保在乙方开工建设时进场道路、供水、供电贯通;乙方投产时,
自来水、供电管线到达乙方红线范围内。
    2、推动慈溪市政府成立项目服务小组,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产权过户、
建设规划、环保审批等相关事务。
    3、积极推动各类上级扶持政策给予项目支持,包括股权基金投资和设备补
贴等,按照宁波及慈溪现有政策给予扶持。
    4、加快该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道路建设。
    (五)乙方承担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定
执行。
    2、根据规划、环评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3、乙方承诺预计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 60 万元以上;乙方承诺项目 6 年内
实际地方税收贡献达不到 3,000 万元(为扣除该项目对慈溪市级及以下财政贡献,
前三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奖励后的数额)的,由上市公司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兜底,须向甲方补足。
    4.乙方承诺电镀环节只能用于自用,不能对外加工,承诺中水回用 70%以上,
年废水排放 3 万吨以下。
    (六)项目建设及土地使用权制约条款
    乙方获得沿路、沿河地块,按控规要求属于公共绿化带部分的,由甲方同一
管理、建设绿化带等市政园林设施。该部分绿化面积计入企业整体。绿化产权属
于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和承诺的,甲方有权终止各项奖
励,并同时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励。
    (七)其他
    乙方或乙方成立以受让宗地为注册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为实施本
协议约定项目的主体,乙方和项目公司就履行本项目相关一系列协议项下的乙方
义务共同向甲方承担责任。
    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对本协议进行调整或
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产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
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此次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本协议,有助于公司与慈溪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本
协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
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协议对乙方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本协议所签订的金额与实际投入
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业务合作协
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约定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和半导体芯片项目”实
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澄天伟业(宁波)芯片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半导体芯片承载基带及芯片生产项目”,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公司经营受市场等
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能否按本协议中约定实现投资总额及对应纳税指标等存在不
确定性。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实际涉及的金额和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或框架性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
到预期的情况。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
将解除限售的情况、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