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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天伟业: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公告2020-12-28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增加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冯学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冯学裕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增加超过 1%的通知》,获悉冯
 学裕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
 了其本人通过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天合伙”)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 839,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相关计算已剔除
 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受让情况的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情况
     冯学裕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价格
股东名称    受让方式          受让时间                       受让股数    受让比例
                                               (元/股)

                         2020 年 12 月 21 日        35.80      173,425      0.26%
            大宗交易
 冯学裕                  2020 年 12 月 28 日        34.03      665,649      0.98%

                               合   计                         839,074      1.24%
     2、本次受让的目的
     本次受让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澄天合伙持有的部分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冯学裕先生通过澄天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在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澄天伟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的履行股份
   锁定承诺,冯学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澄天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股份持有比例增加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学裕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 XXX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澄天伟业              股票代码                   30068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83.91                          1.24%

        合    计                         83.91                          1.2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 1)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注 2)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
                           28,050,000            41.51%    28,050,000           41.51%
限公司
冯学裕                      6,977,667        10.33%      7,816,741       11.57%
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
                            2,017,049         2.98%           675,700     1.00%
企业(有限合伙)
冯澄天                      2,456,160         3.63%      2,456,160        3.63%

徐士强                      1,461,813         2.16%      1,461,813        2.16%

冯士珍                        632,808         0.94%           632,808     0.94%

冯学平                        632,808         0.94%           632,808     0.94%

宋嘉斌                              0             -            75,000     0.11%

     合计持有股份          42,228,305        62.49%     41,801,030       61.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995,055        54.75%     35,882,224       53.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33,250         7.74%      5,918,806        8.7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冯学裕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划
                          书》中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截止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的股东持股情
况。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截止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的股东持股情
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冯学裕先生增持股份来源于其本人通过澄天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票,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