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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澄天伟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次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就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发

放方案 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执行薪酬政策,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我们认为 2022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是合理的。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
市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
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能
有效利用衍生品市场的保值和对冲功能,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
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
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
证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锁定原材料成本,有利于保
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本次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陈国尧、符凤萍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