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2018-01-26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双一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
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双一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8 年 1 月 22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双一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 月 22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以下相关内容:
1、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培训小组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从“总体要求”、“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
2、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规范
2017 年 5 月 26 日,证监会发布了标题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2017】9 号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若干规定》”)。翌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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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在前述《减持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自律规定。
该规定针对此前 A 股市场在股份减持方面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进行约束,旨在
维护证券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向好发展。
在上述背景下,培训小组介绍了《减持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出台的背
景、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定。并对接受培训人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规范的理解,强化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减
持其持有股份时的合规意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双一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时锐和梁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
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王庆华 董事长
2 姚建美 董事、总经理
3 赵福城 董事、副总经理
4 崔海军 董事
5 左松林 董事
6 刘涛 董事
7 杜宁 独立董事
8 严建苗 独立董事
9 尹证 独立董事
10 张俊霞 监事
11 任玉升 监事
12 李庆英 职工监事
13 冯好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4 张胜强 副总经理
15 孔令辉 副总经理
16 王凯 副总经理
17 王首扬 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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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双一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双一科技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双一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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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时锐 汪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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