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20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科技”)独
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
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
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四、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博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博明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
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 宁 严 建 苗 尹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