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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山东双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能除限售:在
解除限售日,激励对象按本计划的规定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时,必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                    解除限
    排                               间                          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   起至授                                           33%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   起至授                                           33%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   起至授                                           34%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
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
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
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
度考核一次。
    七、解除限售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及解除限售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等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
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
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等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和证券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