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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6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将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到期,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

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6,800.00 元;扣

除 本 次 发 现 费 用 人 民 币 74,326,000.00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82,640,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31 号《山东双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并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披露日期公告编号
          华泰证券股份有     华 泰 证 券 恒 益 18533                   2018.10.23
  1                                                      5000.00
          限公司             号收益凭证                                 2018-064
          中信建投证券股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                      2018.10.23
  2                                                      1,900.00
          份有限公司         收鑫稳享”2495 号                          2018-064
   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起的 12 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

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投资决

议有效期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本次《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延长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4、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尚需取得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的核查意见》。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